二级体系(农学与环境技术学院安全领导小组)

作者: 时间:2020-12-22 点击数:

农学与化工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上课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根据 《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 (2010) 87 号 )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实验室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查”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农学与化工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宋继梅

副组长:李建永、唐玉海

成员:王淼、赵超、刘佳、宋颜丽、朱亚菲、各实验教师

二、工作职责

1. 组长:全面负责化工与环境实训中心安全稳定工作。

2. 副组长:定期进行实训中心安全检查,安排部署实训中心安全工作。

3. 成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安全工作计划制定 、危废的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危险化学品的贮存、管理、回收等问题;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根据上级单位的有关文件进行自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课堂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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