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体系(潍坊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 时间:2020-12-22 点击数:

 

 

潍坊科技学院关于

印发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学部(院)、处室及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实验室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全校师生进入实验室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教学、科研活动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潍坊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昌武 李凤祥

副组长:李广伟 刘相法

成员:教务处、学工处、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总务处、卫生室、各学部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张志军任主任,吴金鹏、桑明照为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我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2.副组长:主持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3.成员:定期召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实验室安全的具体工作;组织制定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及时发布或传达上级单位的有关文件;指导、督查、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实验室安全检查等。

 

潍坊科技学院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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