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与环境实训中心
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维护,使仪器设备保持应有的性能和精度,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运行。
二、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学校后勤部门停水停电的通知,注意贵重仪器设备的停水停电保护措施,减小、防止外界影响对仪器设备造成的损失。
三、各类实验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上机前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方案,并做好各种准备工作。上机时严格按使用操作规程进行,开机后必须有人值守,用完仪器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不懂操作规程,不能动用仪器设备。对不遵守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继续使用。
四、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各种随机资料原件,要按规定送交学校档案馆存放,实验室可保存复印件,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携出或外借。
五、 贵重仪器设备不准随意拆卸与改装,一些备有安全装置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除其安全装置,确需改装时,先书面请示院领导批准,并报请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