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与环境实训中心
实验室安全培训及安全告知制度
为了保障各实验室人员的人身安全,降低实验室事故发生的风险,保证化工与环境实训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特设立化工与环境实训中心实验室安全培训及安全告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化工与环境实训中心工作和学习的人员。所有人员只有通过以下四个步骤获才能取得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资格。
一、认真学习《潍坊科技学院化工与环境学院安全教育手册》等相关材料;
二、接受所在实验室安全员针对各自实验室特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签订《潍坊科技学院化工与环境学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三、参加学院定期组织的安全培训,参加灭火器使用培训等;
四、参加网上《潍坊科技学院安全知识考核系统》的考试且成绩高于90分。
说明:
1. 实验室安全员需督促新进入实验室人员在签订合同同时签订《潍坊科技学院化工与环境学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2. 实验室安全员和新进入实验室人员需按期参加学院组织的安全培训,化工与环境学院安全培训时间一般在每年春季开学和秋季开学后一个月内,具体时间会提前通知;
3. 如果未通过《潍坊科技学院化工实验中心实验室准入制度》,将影响该学期的实验课程学习。
4. 短期进入实验室工作人员,由实验室负责其通过实验室准入制度,并与实验室签订《潍坊科技学院化工与环境学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5. 参加《潍坊科技学院安全知识考核系统》的考试,考试成绩高于90分为通过,考试不通过者有补考机会。